“监管”是建筑机械管理重点内容。根据《*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机械行政监管责任主体基本可分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
里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建筑机械“两工地”管理中的安装质量检验管理,它是建筑机械安装环节的一部分,属于“两工地”管理范畴。安装质量应由安装单位负责,安装质量检验是安装的重要一道环节,安装没有较后的检验验收环节,就不能称之为安装,所以安装质量检验应由安装单位负责。因此,安装、检验是密不可分的建筑机械安装管理内容,我们将建筑机械安装质量检验归在安装环节。
建筑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吊篮操作管理模式的确立
五是吊篮安装检验管理问题。目前有的地区强行要求对吊篮安装检验实行第三方检验,许多工地吊篮有数十台甚至上百台,不谈对吊篮安装检验付出的检验费用开支有多大,就从这么多数量的吊篮,检验机构是如何保证检验质量的,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据了解,相当多的检验机构没有按照检验规范检验,给吊篮的使用带来众多的隐患。
一是认为我国建筑机械管理应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如有的地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想通过一个文件,就把制造、租赁、安装、使用统一管理起来。殊不知,每个行政管理部门只能在本部门职能范围内,按照国家有关行政许可规定实施监管。如果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辖范围,建筑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吊篮操作监管重点在吊篮操作的使用环节。
吊篮的质量有三个环节,制造、租赁、安装。我们认为,如果通过行业协会的监管,这三个环节是可以得到有效的保证。
创新要求有胆识,创新也会带来一些阵痛。我们应以全新的创新理念大胆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
建筑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吊篮操作管理是一项非常特殊的管理,一是吊篮使用面广量大,据统计目前全国高处作业吊篮用有量达到100万台以上,施工现场经常出现一栋在建楼有二三十台吊篮同时作业的情形;二是管理形式复杂,无论从生产制造资质管理,还是到安装资质的准入,以及安装检验验收,直到现场吊篮操作使用,都与其它建筑机械设备不同的地方;三是吊篮操作有关标准规范问题,目前吊篮安装检验和维护保养等标准规范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四是对吊篮操作管理的认识问题,目前各地对吊篮操作管理的要求认识不一致。如何加强对吊篮操作的安全管理,保证吊篮作业人员的安全,成为大家关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