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开设;钢筋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防水工、电工、焊工、汽车维修工、管道工、车工、绿化工,花卉工,植保工,草坪工、钳工、车工等考证。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办公厅 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行业发展、贴近岗位需求、**专业素养,不断加强和改进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工作。落实企业对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主体责任,发挥企业和行业组织、职业院校等各类机构优势,不断完善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教育机制,培育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产业发展后备人才。发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政策指导、监管服务重要作用,促进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规范健康发展。
完善职业体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原则,坚持统一标准、分类指导和属地管理,构建企业、行业组织、职业院校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教育体系。充分调动企业职业工作积极性,鼓励**骨干企业建立机构,按照职业标准和岗位要求组织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鼓励社会机构、职业院校和行业组织按照市场化要求,发挥优势和特色,提供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服务。各机构对参训人员的结果负责。
常年开设;钢筋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防水工、电工、焊工、汽车维修工、管道工、车工、绿化工,花卉工,植保工,草坪工、钳工、车工等考证。
国家职业资格是通过国家法律、法令和行政法规的形式,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以的力量来推行,由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来组织实施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颁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职业资格是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是在全国范围内通用的国家,而行业、协会等其它机构组织颁发的则不具备上述特点。
常年开设;钢筋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防水工、电工、焊工、汽车维修工、管道工、车工、绿化工,花卉工,植保工,草坪工、钳工、车工等考证。
住房城乡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以下简称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技术和管理关键岗位从业人员,人数多,责任大。为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现就改进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常年开设;钢筋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防水工、电工、焊工、汽车维修工、管道工、车工、绿化工,花卉工,植保工,草坪工、钳工、车工等考证。
提升职业质量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工作管理办法,确定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机构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及时公布符合条件的机构名单,供参训人员自主选择。要将职业考核要求与企业岗位用人统一起来,督促指导企业使用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水平的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要加强质量管控,完善机构评价体系、诚信体系,引导机构严格遵循职业标准,按纲施训,促进职业质量不断提升。
创新考核评价方式
我部将依据职业标准、考核评价大纲,结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实际需求,建立全国统一测试题库,供各地机构免费使用。机构按照要求完成内容后,应组织参训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合格,作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后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水平的证明。考核信息须按照要求上传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以备查验。